《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730号)是国务院为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而制定的行政法规。该规定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案件时,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或其他司法机关处理的义务和程序,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现象的发生。规定还细化了移送标准、证据材料要求、移送时限以及相关责任追究等内容,为加强法律实施、维护司法公正提供了制度保障。该规定自2020年8月7日起施行,替代了原2001年的版本,进一步适应了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