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是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国家标准,于2012年2月29日发布,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该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浓度限值、监测方法、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旨在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防治大气污染。标准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为两类: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二类区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针对不同功能区,标准设定了相应的浓度限值。GB3095-2012在原有标准基础上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部分污染物限值,并调整了数据统计有效性规定。该标准的实施对改善中国环境空气质量、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