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是由中国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于2013年12月27日发布,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适用于水泥工业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旨在减少水泥行业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氨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以及单位产品排放量的控制要求。同时,标准还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污染物排放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监测和监督管理的规定。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推动水泥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促进清洁生产和污染减排,是实现水泥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