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于200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主要针对商业、文化娱乐、体育等社会生活活动中产生的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进行规范。标准主要内容包括:1.规定了不同功能区(如居住区、商业区等)的噪声排放限值2.明确了噪声测量方法和技术要求3.提出了噪声监测的布点原则4.规定了测量时段划分(昼间和夜间)5.制定了噪声评价量(等效声级)的计算方法该标准适用于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产生噪声的管理,是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噪声污染监管的重要依据,对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