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于200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和固定设备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其测量方法,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分昼间和夜间不同时段)、测量方法、测点位置选择、测量条件及数据处理等要求。根据区域环境功能差异,标准将排放限值划分为0至4类共五档,对应不同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该标准是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的重要依据,对改善声环境质量、保障居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在执行时需结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等配套标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