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5161-202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河北省发布的地方标准,旨在加强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管控,减少环境污染。该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燃煤、燃油、燃气等各类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规定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并明确了监测要求和实施时间。标准结合河北省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对新建和现有锅炉提出了差异化的排放控制要求,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提供了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