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是由中国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适用于各类燃煤、燃油、燃气和燃生物质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旨在减少锅炉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标准规定了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并根据锅炉类型、燃料种类和容量进行了分类要求。此外,标准还对烟气黑度、污染物监测方法以及排放控制技术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规定。GB13271-2014的实施加强了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管,推动了清洁能源和高效环保技术的应用,为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