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是由中国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适用于燃煤、燃油、燃气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旨在减少锅炉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标准规定了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并根据锅炉类型、燃料种类和容量大小进行了分类要求。此外,标准还对烟气黑度和烟气排放高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监测方法和达标判定规则。GB13271-2014的实施加强了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力度,推动了清洁能源使用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为改善空气质量和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