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由中国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于2013年12月27日发布,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适用于水泥工业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旨在减少水泥行业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SO₂)、氮氧化物(NOₓ)、氟化物、氨(NH₃)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对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的排放提出了具体要求。此外,标准还对监测方法、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测定以及企业自行监测和数据记录提出了明确要求。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推动水泥行业的技术升级和环保治理,促进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同时为环境监管提供了科学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