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是由中国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于2012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适用于纺织染整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旨在控制和减少纺织染整工业对水环境的污染,促进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标准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包括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SS)、氨氮、总氮、总磷、色度等多项指标。根据企业的不同生产工序和废水排放去向,标准设置了不同的排放限值,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两类。GB4287-2012的实施有助于推动纺织染整行业的技术进步和污染治理,提高废水处理效率,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同时也为环境监管提供了科学依据。企业需按照标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