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是中国人民银行为了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而制定的重要法规。该办法于2003年发布并实施,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开立、使用、变更与撤销、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全面规定。主要内容包括:将银行结算账户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两大类,其中单位账户又细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明确了各类账户的功能定位和使用范围;规定了账户开立所需的证明文件、开户程序以及银行对账户的审查义务;强调了银行和存款人在账户使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了账户实名制、账户信息保密等制度;同时明确了人民银行对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职责和权限。该办法的实施对于完善我国支付结算体系、防范金融风险、打击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