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562.1-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是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管理的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于1995年首次发布,主要规定了环境保护工作中用于标识污染物排放口(源)的图形标志及其使用规范。标准内容主要包括排放口图形标志的设计要求、尺寸规格、颜色规定以及设置位置等具体技术指标,适用于各类污染源排放口的标识,旨在实现环境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便于公众监督和环保执法。该标准与GB15562.2-1995(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标志)共同构成我国环境图形标志的基础性标准体系,对提升环境监管效率和公众环保意识具有重要作用。现行版本仍为1995年发布版,后续未作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