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OnLiberty)是英国哲学家约翰·斯图尔特·密尔(JohnStuartMill)于1859年出版的一部重要政治哲学著作。该书探讨了个人自由与社会权威之间的界限,强调了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以及个性发展的重要性。密尔主张,除非为了防止对他人的伤害,否则社会无权干涉个人的自由选择。他提出了著名的“伤害原则”(HarmPrinciple),即个人行为的唯一限制是不应损害他人利益。《论自由》还深入讨论了言论自由的必要性,认为即使错误的意见也有其价值,因为真理往往在与错误的交锋中得到强化。此外,密尔批判了社会多数对少数意见的压制,警告“多数暴政”可能威胁个人自由。该书对自由主义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至今仍是政治哲学和伦理学领域的经典著作,广泛用于讨论自由、权利与社会控制的合理界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