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中国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重要标准,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于199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的浓度限值,旨在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防止空气污染对公众造成危害。标准中明确了二氧化硫(SO₂)、二氧化氮(NO₂)、一氧化碳(CO)、臭氧(O₃)、可吸入颗粒物(PM₁₀)和总悬浮颗粒物(TSP)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并依据不同功能区(如居住区、工业区等)制定了相应的标准等级。该标准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评价和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对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该标准后续被修订和替代,如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一步收严了部分污染物的限值,并新增了PM₂.₅等指标。但GB3095-1996作为早期的重要标准,为中国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