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7141-1997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称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该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于1997年首次实施,旨在规范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标准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适用于农田、林地、草地等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将土壤环境质量分为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保护目标:一级标准适用于自然保护区等需要严格保护的地区;二级标准适用于农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保护的土壤;三级标准适用于林地及部分工业用地等对土壤要求相对较低的区域。GB17141-1997的制定为中国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对促进土壤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