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基本原理是通过风险分散和损失共担来提供经济保障。其核心在于将大量面临相似风险的个体集合起来,每个人缴纳少量保费形成共同基金。当少数成员遭遇合同约定的损失时,保险公司用该基金进行赔付。这种机制基于大数法则,即大量独立同分布风险事件的发生频率趋于稳定,使保险公司能准确预估总损失并合理定价。关键要素包括:可保风险(满足偶然性、可计量性等条件)、保险费率精算、保险合同对权利义务的明确约定,以及再保险对超大型风险的二次分散。本质上,保险实现了将个体不确定的大额损失转化为确定的小额保费支出,从而增强社会整体的风险抵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