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是民法中的重要理论问题,指同一行为同时符合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导致受害人可选择基于侵权或违约主张权利的情形。这种现象常见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一方的不当行为既违反合同约定,又侵害对方人身或财产权益时,便产生责任竞合问题。我国《民法典》第186条明确规定了竞合情形下受害人的选择权,但两种责任在构成要件、举证责任、赔偿范围、诉讼时效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可能对当事人的权益产生实质性影响。研究该问题对于完善民事责任体系、指导司法实践及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