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校对符号及其用法中增加一段描述如下:校对符号是用于标注文稿修改意见的统一符号系统,其使用应遵循准确、清晰、规范的原则。校对人员在标注时应使用红色笔迹,符号标注位置要明确,避免歧义。对于同一页面上多次出现的相同错误,可只标注一处并注明"下同"或"××同"。特殊情况下如需使用非标准校对符号,应加以文字说明。所有校对符号的标注不得遮盖原文内容,确保原稿可辨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校对符号及其用法中增加一段描述如下:校对符号是用于标注文稿修改意见的统一符号系统,其使用应遵循准确、清晰、规范的原则。校对人员在标注时应使用红色笔迹,符号标注位置要明确,避免歧义。对于同一页面上多次出现的相同错误,可只标注一处并注明"下同"或"××同"。特殊情况下如需使用非标准校对符号,应加以文字说明。所有校对符号的标注不得遮盖原文内容,确保原稿可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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