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城市污水经过再生处理后用于城市杂用水的水质要求,适用于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车辆冲洗等非饮用用途的再生水。标准中详细规定了再生水的各项水质指标限值,包括感官性状、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以确保再生水的使用安全性和环境友好性。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推动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节约水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国家标准》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城市污水经过再生处理后用于城市杂用水的水质要求,适用于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车辆冲洗等非饮用用途的再生水。标准中详细规定了再生水的各项水质指标限值,包括感官性状、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以确保再生水的使用安全性和环境友好性。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推动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节约水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