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浙江省教育厅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该评价体系旨在打破“唯分数论”的传统评价模式,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突出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促进学生个性化成长和终身发展。评价内容涵盖品德表现、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等多个维度,采用写实记录、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学生的日常表现和成长轨迹。通过建立电子化平台,实现评价数据的客观记录和科学分析,为高校招生提供重要参考依据。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引导学校转变育人方式,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的评价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