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民法典》又称《拿破仑法典》,是近代第一部资产阶级民法典,由拿破仑·波拿巴主导制定,于1804年正式颁布。该法典的编纂始于1800年,拿破仑任命了四位著名法学家组成起草委员会,结合罗马法、习惯法和革命时期的立法成果,经过多次修改和审议,最终完成。法典以清晰、逻辑严密著称,确立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契约自由、法律平等等原则,对后世各国立法产生了深远影响。尽管拿破仑在政治和军事上经历起伏,但他始终以这部法典为傲,认为它是自己留给后世最重要的遗产之一。《法国民法典》不仅巩固了法国大革命的成果,也为全球民法体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