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中心治理是一种新兴的公共管理理论,强调在复杂的社会治理环境中,多个决策中心共同参与、协作与互动,而非依赖单一的政府权威。该理论认为,公共事务的管理可以通过多元主体(如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社区等)的协同合作来实现更高效、灵活和响应性强的治理效果。多中心治理理论的核心在于分权与自主性,允许不同治理主体在特定规则框架下自主决策,同时通过竞争、协商与合作来平衡各方利益。这种模式尤其适用于跨区域、跨部门的公共问题,如环境保护、城市发展、公共服务供给等,能够有效克服传统单一中心治理的僵化和低效问题。该理论由学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Ostrom)等人发展,并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为现代公共管理提供了新的分析视角和实践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