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1989)是由中国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旨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该标准规定了渔业水域中各项水质指标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适用于淡水、海水渔业水域的水质管理。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内容:1.**适用范围**:明确适用于淡水、海水渔业水域,包括养殖、增殖等渔业生产活动的水质要求。2.**水质指标**:规定了包括溶解氧、pH值、生化需氧量(BOD5)、重金属(如汞、镉、铅)、石油类、农药残留等多项指标的限值。3.**监测方法**:规定了水质指标的采样、分析和评价方法,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4.**实施与监督**:要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渔业水域水质的监测与管理,确保水质符合标准要求。该标准的实施对保障渔业资源、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提高水产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相关执法和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