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学派(EnglishSchool)是国际关系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流派,起源于20世纪中叶的英国。它也被称为“国际社会学派”,强调国际体系中的规则、规范和制度在塑造国家行为中的作用。英国学派的核心观点是,国际关系不仅由权力政治主导,还受到共同价值观、法律和外交实践的影响。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包括马丁·怀特(MartinWight)、赫德利·布尔(HedleyBull)和亚当·沃森(AdamWatson)等。他们认为,国际社会(internationalsociety)的存在使得国家之间能够通过协商与合作来维持秩序,而不仅仅是依靠武力或强权。英国学派将国际体系分为三种模式:霍布斯式(冲突与无政府状态)、康德式(合作与共同体)以及格劳秀斯式(介于两者之间,强调规则与制度)。其中,格劳秀斯式的国际社会概念是该学派的核心贡献。英国学派对国际法、外交实践和全球治理的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并在当代国际关系理论中仍然具有重要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