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63(Rule63)通常指某些法律或程序规则中关于上诉期间暂停执行原判决或决定的规定。当一方提出上诉时,规则63允许在上诉审理期间暂时停止(stay)原判决的执行,即“停留未决上诉效力”(staypendingappealeffect)。这种停留的目的是确保在上诉结果出来之前,原判决不会对当事人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具体效力可能包括:1.原判决暂停执行,直到上诉法院作出最终裁决。2.当事人可能需要提供担保或其他条件以获得停留。3.停留期间,相关法律程序可能暂时中止。规则63的具体内容和适用条件可能因司法管辖区或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需结合具体法律条文或判例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