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监事制度是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监督银行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履职情况,确保银行合规经营、风险可控。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职工代表等组成,通过列席会议、审阅报告等方式行使监督权,维护银行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债权人治理新机制则强调债权人在银行治理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传统上,债权人主要通过合同条款约束银行行为,而新机制通过赋予债权人更多知情权、表决权或风险干预权,使其在银行重大决策(如资本重组、风险处置)中发挥更积极作用,从而强化市场约束,提升银行治理效率。两者的结合有助于形成内外联动的监督体系,促进银行稳健经营,防范金融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