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国发1987106号)于1987年12月12日由国务院发布,是我国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的重要行政法规。该条例明确了退伍义务兵安置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旨在保障退伍义务兵的合法权益,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条例规定了对退伍义务兵的就业安置、教育培训、生活补助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体现了国家对军人的关怀和优待政策。该条例的实施为规范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维护军人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对加强国防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国发1987106号)于1987年12月12日由国务院发布,是我国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的重要行政法规。该条例明确了退伍义务兵安置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旨在保障退伍义务兵的合法权益,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条例规定了对退伍义务兵的就业安置、教育培训、生活补助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体现了国家对军人的关怀和优待政策。该条例的实施为规范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维护军人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对加强国防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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