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是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该法于1986年首次颁布,2004年进行了修正,进一步完善了土地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管理、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该法明确了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两种形式,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取得、转让、收回等程序,强调了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并对违法用地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该法的实施对于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