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民法典》(BürgerlichesGesetzbuch,简称BGB)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核心民事法典,于1896年8月18日颁布,1900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它是大陆法系最具影响力的法典之一,以其严谨的结构、精确的法律概念和逻辑严密的体系著称。该法典共分为五编:总则(AllgemeinerTeil)、债法(RechtderSchuldverhältnisse)、物权法(Sachenrecht)、家庭法(Familienrecht)和继承法(Erbrecht)。总则编规定了适用于其他各编的一般性规则,其余各编则分别规范了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德国民法典》对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民法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包括日本、韩国、希腊和中国台湾地区等。尽管历经多次修改以适应社会变迁,但其基本结构和核心理念仍保持稳定,展现了德国法律体系的高度成熟和稳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