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的意见》旨在通过优化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管理模式,激发公共建设机构的活力,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该意见明确了公建民营的实施范围、运营要求、监管机制及政策支持,确保养老服务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社会资本的合理参与。通过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和提供政策保障,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