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项目前期审批的重要环节,涉及城市规划管理的核心流程。为方便建设单位高效完成申报,现将办理流程简要说明如下:1.建设单位需先向市城市规划局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后,规划部门将核发选址意见书,明确项目用地范围和规划条件。2.取得选址意见书后,建设单位可继续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提交包括立项文件、用地预审意见、设计方案等材料。规划部门审核通过后颁发许可证,作为后续土地手续办理的依据。整个流程需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要求执行,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规范。建议申报前仔细阅读办事指南,准备完整材料,以提高审批效率。具体办理时限和材料要求可咨询市城市规划局服务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