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劳秀斯(HugoGrotius,1583年4月10日-1645年8月28日),荷兰法学家、哲学家、神学家和外交家,被誉为“国际法之父”。他的代表作《战争与和平法》(DeJureBelliacPacis)奠定了现代国际法的基础,提出了自然法的普遍原则,主张国家间应遵守法律规范,限制战争的残酷性。格劳秀斯还涉猎海洋法,主张公海自由原则,对后世国际海洋法影响深远。他的思想对欧洲启蒙运动和现代国际关系理论产生了重要影响。

格劳秀斯(HugoGrotius,1583年4月10日-1645年8月28日),荷兰法学家、哲学家、神学家和外交家,被誉为“国际法之父”。他的代表作《战争与和平法》(DeJureBelliacPacis)奠定了现代国际法的基础,提出了自然法的普遍原则,主张国家间应遵守法律规范,限制战争的残酷性。格劳秀斯还涉猎海洋法,主张公海自由原则,对后世国际海洋法影响深远。他的思想对欧洲启蒙运动和现代国际关系理论产生了重要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