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和合作的国际法原则宣言》是联合国大会于1970年通过的一项重要国际法律文件。该宣言旨在重申和具体化《联合国宪章》所载的基本原则,为各国在国际关系中建立友好关系和开展合作提供法律指导。宣言明确了七项核心原则,包括禁止使用武力、和平解决争端、不干涉内政、各国主权平等、民族自决、善意履行国际义务以及国际合作。这些原则构成了现代国际法的基础,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各国间的友好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宣言体现了联合国推动国际法治和多边合作的努力,至今仍是指导国家间行为的重要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