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鄱阳财政局原局长欧阳长青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经查,欧阳长青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构成受贿罪。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纪国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彰显了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此案再次警示公职人员必须廉洁自律,严守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