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决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等4种兽药。这一决定旨在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防止兽药残留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农业部要求各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加强监管,确保相关兽药停止使用,并指导养殖场(户)科学规范用药。公告明确了停止使用的具体兽药品种和实施时间,要求相关企业停止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这些兽药。这一措施体现了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有助于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维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