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分级评价要求 广告标识内透光LED灯 (T/SLDA 025-2025) 团体名称为深圳市照明与显示工程行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韩波、陈林、景发俊、邓伟强、梁文才、刘强、陈高朗、伍春平、葛行艳
起草单位:宁波公牛光电有限公司、深圳市美耐斯光电有限公司、深圳市照明与显示工程行业协会、深圳市零奔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爱宇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顺铭启科技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广告标识内透光LED灯产品质量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本文件适用于广告标识内透光LED灯(以下简称LED模组)产品质量水平评价。相关机构开展质量分级及水平评估以及相关认证时可参照使用,相关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本文件
内容简要 1、本文件规范了广告标识内透光LED灯、广告灯箱、标识、级联、单元LED模组、级联首尾端光通量差异和波动深度等术语。2、评价要求中,规定了参与质量水平评价的企业应满足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