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公共服务规范 第4部分: 绿化养护 (T/STACAES 039.4-2025) 团体名称为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何文远,林涛,翟杰,杜君敏,谈震,杨茜,冯晓卿,代庆梅,孙健、张亦俊、沈立,俞天翼,张帅,桂东平,吴文强,丁冬华
起草单位:上海东飞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万杰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酷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晋宇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新农村公共服务中的绿化养护服务内容、作业要求、质量要求、服务保障、评价与改进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农村公共服务中绿化养护服务提供。
内容简要 本文件规定新农村公共服务中:1.绿化养护服务内容,包括场院外绿化、公共绿地绿化、废弃闲置地绿化植物的梳枝与修剪、浇灌与排水、施肥、松土与杂草控制、调整或补植、有害生物防控以及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