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职业技能评价规范 (T/GXCECDPA 002-2025) 团体名称为广西县域电商发展促进会
主要起草人:何海波、张吉骏、潘尚钊、王泽平、林佳、顾静思、张国益、屈婷婷、覃婷、方丹、申垚阳、玉洁飞、李永珍
起草单位:南宁职业技术大学、广西县域电商发展促进会、广西浙里桂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广西中科创联数字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浙里桂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标准化协会、广西亚特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范围:本文件界定了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评价原则、评价流程、技能等级、申报条件、评价方式、职业技能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的职业技能评价。
内容简要 1.评价原则规定了评价组织或评价人员在开展职业技能评价时应遵循的六项原则,包括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透明性、规范性和可靠性。2.评价流程以图的形式展示了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