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 (JJF 1674-2017) 归口单位是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发布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本规范适用于测量上限不超过100 μmol/mol的苯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仪器)的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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