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化氢气体分析仪型式评价大纲 (JJF 1363-2012) 归口单位是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发布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本型式评价大纲适用于硫化氢气体分析仪(包括硫化氢气体检测报警仪和硫化氢气体检测仪)(以下简称仪器)的型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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