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化锆氧分析器 (JJG 535-2004) 归口单位是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发布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本规程适用于含氧量测量下限不小于01%的氧化锆氧分析器(以下简称仪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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