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水平尺校准规范 (JJF 1119-2004) 归口单位是全国几何量角度计量技术委员会,发布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本规范适用于分辨力为0.01°的数字显示式电子水平尺的校准,其他分辨力的电子水平尺可参照本规范进行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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