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5部分:档案寄存服务》 (DA/T 68.5-2026) 主管部门为国家档案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江苏省档案馆、国家档案局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司、苏州市档案馆、江苏鸥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仁通档案管理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顾俊、李忱、赵深、蔡盈芳、栾宁丽、钱耀明、肖妍、康岚、蒋守国、徐有法、谈隽、徐建骏、韦虹、王伟伟、周彤、赵继永、王小刚、原良娇、王铭今、胡琴芳、陈静、朱忆平、王冰
本文件适用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开展档案寄存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