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 第2部分:金属冶炼 (AQ 9010.2-2026) 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众联安全科技(云南)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李德洁、马秋菊、肖钰哲、陆剑、马骥、张鹏、于波、李盛、李顺健、武庄、杨耀党、应伟
本文件规定了保险机构为金属冶炼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被保险人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的总体要求和服务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金属冶炼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被保险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