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电站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程 (DL/T 2920-2025)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润电能源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河南九域恩湃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西安)环保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内蒙古中电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中电华创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起草人:本文件主要
起草人::赵光金、董锐锋、张景超、王放放、胡玉霞、李博文、万迪明、杨益、张云潇、黄炜、王立娜、殷仁豪、王强杰、张小霓、唐国鹏、刘敏、叶凌霄、魏佳骏、董龑、郭阳、郭志敏、汪书苹、程宜风、郭季璞、鱼小兵、董兆一、许勇毅、于威振、曲永、胡志勇。
本文件规定了储能电站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检修、退役阶段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内容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以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铅酸(炭)电池、液流电池、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压缩空气、飞轮为载体的储能电站环境保护技术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