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通信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第2部分:信息通信网络运营组织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YD/T 3549.2-2025)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西安邮电大学、北京世纪互联宽带数据中心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红娟、姜春雨、张世进、蔡卫平、黄红梅、姚延丰、汤留圣、杨旭、高峰、孙中原、陈悦民、周伟、谢健、王妮娜、赵欣欣、宁华、王琳鑫、单文翠、胡越男、李俊宏、杨屹、樊少斌、渠凯、郭慧娟、闫冬梅、李忻媛、武小芳、侯志超、刘夷、马思宇、景瑶、周行健。
本文件适用于信息通信网络运营组织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也适用于对运营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