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PON光收发合一模块技术条件 第12部分:用于10G PON和50G-PON共存的光线路终端(OLT)的光收发合一模块 (YD/T 1688.12-2024)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信宽带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方电信规划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俊玮、王宁、邵岩、刘德坤、张德朝、高建河、胡荣、刘谦、张德智、吴徐明、王泽林、杨波、张强、耿丹、邓达豪
本文件适用于OLT双模光模块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