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中心和台、站电气工作安全规程 (GY 63-1989) 主管部门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业分类所属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起草单位:广播电影电视部无线电台管理局
起草人:范智明、马文友
适用于广播电视中心和节目传输、发射、接收等台、站中接触电气设备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
广播电视中心和台、站电气工作安全规程 (GY 63-1989) 主管部门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业分类所属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起草单位:广播电影电视部无线电台管理局
起草人:范智明、马文友
适用于广播电视中心和节目传输、发射、接收等台、站中接触电气设备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