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病媒生物实验室管理规范 (SN/T 2776-2025)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汕头海关、厦门海关、拱北海关等
起草人:张晓晨、林文华、周广彪 等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