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电量计算 第3部分:农林废弃残余物蒸汽耦合 (DL/T 5580.3-2023)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匡 云、周 杰、刘 瑜、程永新、姜士宏、李文凯、张俊春、唐 飞、林祥东、刘润加、胡文平、薄 煜、刘启军、裴育峰、方 联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质锅炉蒸汽(热量)进入依托的纯凝或抽凝燃煤发电机组主汽轮机汽水系统的农林废弃物蒸汽耦合发电机组。